第七届株洲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即日起至5月20日,广大市民群众可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办推荐身边的道德模范。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评选表彰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评选推荐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市活动组委会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在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展示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组织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后,市活动组委会提出第七届株洲市道德模范、第七届株洲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报市文明委审定。最终由市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举行颁奖仪式。
评选道德模范坚持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坚持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真正把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的道德模范选树出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株洲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主办。
(记者/谢嘉 通讯员/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