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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物价上涨影响 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来源: 中国商报 | 时间: 2021-11-25 15:12:18 |

为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这是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的制度安排。通知明确,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等情况发生时,即可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并将发放时限缩短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同时,在现行城乡低保对象等4类困难群体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新增纳入保障范围。

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十分必要。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民生领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保障力度,不断增进民生福祉。2020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通知,实行阶段性“提标扩围”政策,首次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有力缓解了疫情对其基本生活的影响。有关方面对此高度评价,热切期盼能够将相关措施常态化、机制化,更好发挥机制兜底保障功能。此次通知的发布,意味着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是实现精准及时兜底保障、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的有力举措,也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困难群众的有效抓手。

制度见成效,关键在落实。做实做细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要时时刻刻把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各地应当采取科学、有力举措,不仅要及时安排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落实好城乡困难群众的财政预算、科学地测算联动数据,更要做好考核和监督工作,促进联动机制的工作落实。

同时,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密切关注物价变动,准确测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出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建议,抓好机制实施情况跟踪和督导,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执行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评价,因地制宜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此外,还需要加大政策执行监管力度,努力突出“精准、及时、安全”三个原则,避免错保或漏保现象,减少中间环节,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享受补贴人员的个人账户或相关机构账户。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分配下达资金之后,主动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切实落实到位,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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