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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税务局积极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

来源: 广西新闻网 | 时间: 2021-12-06 18:45:33 |

广西新闻网大新12月6日讯(通讯员 孙南兴)“这次缓缴税费政策出台以后,大新县税务部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我们企业可以办理,并在第一时间上门为我们办理缓缴申报辅导,让我们企业能在第一时间享受到税费缓缴,税务部门的帮助就像‘及时雨’,让我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和政策的温暖,对企业发展更有信心了!”大新桂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凌春英在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辅导下完成了四季度税费缓交申报后,对于税务部门的及时服务连连点赞。

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以后,大新县税务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及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以最快的速度将政策送到企业手上。税务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群、电子邮件、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快速告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延缓缴纳税费政策应知尽知,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大新桂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硫酸、蒸汽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矿产品销售的制造业化工企业,今年以来,受到上游大宗商品涨价的影响,企业生产运营面临着较大困难,《公告》的出台及时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凌春英对缓交税费做了测算,“四季度公司预计可以延缓缴纳税款16万元。由于原材料连连涨价,我们公司的生产资金十分紧张,而延缓缴纳税费相当于国家给了一笔短期无息贷款,缓解我们生产资金的压力,真是太好了!”。

“没想到,这次缓缴税费申报那么方便,在电子税务局就能办理,不用提交材料,不用审批,现在办理业务真是越来越简易了。”刚刚办理了延期缴纳税款32万元的广西中物矿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黄迎红在谈到缓缴申报操作流程时,不禁感叹道。

为进一步办好惠企实事,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大新县税务局将继续推进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工作,确保企业及时充分掌握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及时享受延缓缴纳税费带来的动力,暖心“过冬”。

标签: 大新 税务 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