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兴安12月13日讯(通讯员 蒋甲济 蒋瑜敏)今年以来,兴安县农业农村局针对乱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以确保该县河水清澈、空气清洁、环境良好。
“蒋队长,一小河拐弯处有一头病死猪,你们赶紧来处理下!”12月1日一早,兴安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的蒋队长就接到一个乡镇的“报警”电话称:一头病死猪被抛弃在河边。蒋队长带领队员和乡镇畜牧技术站同事急忙戴好护具,用钩具将病死猪拉到一土山旁,找到一处低洼地,挖一深坑,将这头病死猪填埋,并按程序做了处理。像这样的“处理”,兴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各乡镇畜牧站已经“熟能生巧”。
兴安县是生猪调出大县,年出栏生猪38万头。由于农村个别养殖户缺乏养殖技术,时常发生病死猪现象,常常将病死猪随意抛弃在河道、沟渠、村旁、山坡、低洼处,垃圾堆放点。这些病死猪腐烂发臭后,污染河流,散发病菌,影响人们健康,给人民生活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2021年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乱弃病死猪行为。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共同打法,加强了打击力量和力度;在镇、村江河旁边设置了一批宣传牌和横幅标语,乱弃病死猪违法意识深入人心;在敏感地段加强人员值守,安排人员对重点江河沿岸巡查排查,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对江河两岸的养殖场进行整顿,提高养殖防病效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无害化处理,示范处理方法。据统计,截至目前,累计出动人员235人次,排查垃圾投放点372个,交通干道58条,河道沟渠22条,排查发现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2头。在排查过程中向养殖场(户)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宣传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必要性和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猪承担的法律后果,累计发放告知书1252份。
经过这一套“组合拳”,该局不仅做好了养殖户的材料收集,还做到了“心中有数”,同时加强了处理措施的技术推广服务。养殖户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渐成了自觉行为,乱丢弃病死猪的行为发生率由前些年的12%下降到目前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