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2月29日讯(记者 陈思羽 实习生 李威龙)12月2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涉案财物判决处置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按照职能分工,以清单为载体,一张清单走到底,对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从头到尾形成一条龙的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收集证据证明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来源、权属、性质,并制作涉案财物清单,随案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对来源、权属、性质清楚的涉案财物制作清单作为起诉书的附件,提请人民法院判决处置;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清单所列的涉案财物进行法庭调查,并作出具体明确的判决,并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移送执行。
藤县人民法院作为以清单为载体的涉案财物诉讼模式推进法院,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推进涉案财物判决处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该院作为指定法院以来,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毒品案件中,附有涉财物清单提请判决处置的涉案财物51件74人,目前审结31件39人,生效移送执行21件25人,经该院发函由公安机关履行和该院自动执行,全部案件清单中的涉案财物均已执结完毕,实现了“案结物清”。
下一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刑事诉讼中全面推进以清单为载体的涉案财物诉讼模式,不断推动区内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判决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