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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曝光!南宁警方查获一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来源: 南国早报客户端 | 时间: 2022-02-03 10:37:11 |

连日来,南宁警方相继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6起。2月2日,南宁警方实名曝光一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他们分别被处罚100元至200元不等。

1月31日晚8时许,南宁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民警、辅警在江北大道凌铁段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违规燃放烟花,民警立即制止两人违法行为,并带回调查。之后,警方依法对两人进行行政处罚。

▲一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警方供图

2月1日零时许、零时20分,南宁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分别在新竹路33-1号竹苑公寓、新竹街道办附近,查处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男子。经民警现场询问,这两人均是为迎接新年在居住小区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之后,民警将两名男子带回进一步处理。

▲两名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警方供图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实名曝光台:

1月28日,邓彩娟、方英梅、雷爱华、陈仁增在兴宁区五塘镇五塘村邕梧路梦想烟花直营店旁20米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兴宁公安分局依法对4人分别处以罚款100元。

1月29日,闫利平在良庆区五象西一街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闫利平处以罚款100元。

1月29日,梁明彬在良庆区五象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梁明彬处以罚款100元。

1月29日, 黄长城在良庆区金城路119号路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黄长城处以罚款100元。

1月29日, 黎红明在兴宁区五塘镇五塘村邕梧路范记烟花店旁30米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兴宁公安分局依法对黎红明处以罚款100元。

1月30日,万金球在良庆区五象南一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万金球处以罚款100元。

1月30日,玉东旧、黄智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两人分别处以罚款100元。

1月31日,李恒党、李振良在兴宁区昆仑镇九塘社区九塘街烟花爆竹销售点50米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兴宁公安分局依法对两人各处以罚款200元。

1月31日,张皓在良庆区那黄大道打铁岭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张皓处以罚款100元。

1月31日,滕寿华在良庆区振邦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滕寿华处以罚款100元。

2月1日,李开广在良庆区康平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李开广处以罚款100元。

2月1日,黄治平在良庆区凤凰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黄治平处以罚款100元。

标签: 烟花爆竹 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