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阳市罗江区围绕基层治理,开展“减负、增效、规范、赋能”行动,探索创新“四个村居”治理模式,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创造幸福美好生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机制、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减负村级事务,建设“务实村居”,让基层组织找准定位回归本位。为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增效,罗江区建立了事项准入制度,明确涉及村(社区)的13项依法自治事项、57项依法协助政府事项和10项负面事项,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上级政府权责边界,杜绝层层转嫁责任。编制“开具证明事项清单”和“不需出具证明事项清单”,首批公布4类可证明事项和53类不应开具证明事项,解决群众办事资料多、跑路多问题,松绑“万能村务”。
增效公共服务,建设“善治村居”,让基层群众自治众享生活便利。罗江区结合第二批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省级试点,建成区、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形成15分钟便民服务“办事圈”,下放便民服务事项镇级108项、村级51项,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民生事务均可实现村(社区)干部“代办”。同时,创新“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每5-15户按宗族、院落等结成单元,联名推荐1名“议事代表”,通过“定向收集、定向议事、定向反馈”解决村务管理、邻里相处等难题。
规范小微权力,建设“清廉村居”,让基层风气清朗向上持续向好。罗江区纪委监委牵头对村级“三资”管理平台进行提档升级,按照“村社申请-乡镇初审-区级复审-银行转账支付-及时公开结果”模式运作,提级监督村级“三资”,“村财镇管”变为“村财区审”,既保障了资金安全,也保护了干部“安全”,彻底将之前的“事后监督”变为现在的“事前监督”。
赋能担当作为,建设“有为村居”,让基层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今年2月以来,罗江区先后有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对2021年度收益进行了分配。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除按程序和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集体成员分红外,11名依法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村书记,成为德阳市首批拿到“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村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队伍推动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形成村民致富、集体增收、党组织组织力提升的良性循环。
(梁静 记者 闫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