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毕一起被执行人系在校大学生的执行案件。在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化解纠纷。
叶某与黄某均为00后,且就读于同一所大学。2020年,黄某因个人消费需要,向叶某借款3000元,借后一直未还。2021年9月,叶某将黄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黄某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叶某无奈,向椒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执行该案时发现,黄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黄某始终表示无力偿还。该执行案件一时间让执行干警犯了难:黄某系在校大学生,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无异于在其进入社会就业前就将其挡在了从业大门外;但3000元对于同为在校大学生且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的叶某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秉持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干警转变执行思路,通过查询黄某的保险信息,得知其有一份200元的人身意外保单。投保人是卢女士,受益人正是被执行人黄某。从保单信息上推测,卢女士很有可能是黄某的母亲。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执行干警查询到卢女士在苍南法院曾发生过一起诉讼,并通过苍南法院的经办法官联系到了卢女士。得知黄某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消息后,卢女士承认黄某确实是她的儿子,但对黄某被执行的情况一无所知。在与黄某核实确认后,卢女士表示愿意立即代黄某履行债务。隔天,卢女士将3000元转入法院执行款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这起执行案件标的虽仅有3000元,但被执行人系在校大学生,如果机械办案,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不仅无益于执行案件中的申请人,还会让涉世未深的00后大学生信用蒙尘。
(通讯员许文武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