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音义的结合体,形声造字法兼及记录语言的音和义,因此常被汉字研究者认为是最科学、最实用的造字法。不过意外的是,原初选用形声造字法的古埃及文字、楔形文字,其后裔的文字却纷纷放弃形声造字法,转向纯表音方式。于是,形声造字法又常被表音文字研究者认为是原始的遗存,是“落后”的代表,汉字也因“独存”这种造字法而被认为是没有进化的“古董”文字。
目前,这种观念有所变化。有些学者借助汉语同音字众多的特点,认为表音方式克服不了出现大量同音同形文字的弊端,汉字没有走向表音路线是合乎逻辑的。事实上,我们应当更加关注的是形声造字法中记音记义手法的繁简配合以及形声造字法和不同语言的适合性,这两个问题正是揭示汉字形声造字法何以独存的关键所在。
(资料图)
记音记义手法的繁简配合
形声造字法音义兼及,从字面上看,使用记音手法+记义手法,两者配合即可。不过实际应用时,这两种手法要顺利执行并不容易。记音记义手法本身都属于技法范畴,理论上,它们在手法繁简搭配上有以下4 种配合模式:简记音+简记义;繁记音+繁记义;简记音+繁记义;繁记音+简记义。
从应用层面而言,这些配合模式中最“经济”的是“简记音+简记义”模式。可惜在实际执行中,记义手法要实现“简”非常困难。语言语义复杂、数量庞大,语义记录不同于语音记录可以直接约定,而是常需要造意对接,其所需理据的获取涉及文化、思维等因素。获取后的理据还常面临因时变迁的调整,“简记义”很难做到。因此,这4种配合模式真正算得上比较“经济”实用的当属“简记音+繁记义”模式。
那么,曾选用形声造字法的文字,是否都实现了“简记音+繁记义”模式?
形声造字法和不同语言的适合性
实现“简记音+繁记义”模式最重要的是记音手法的“简”。根据早期文字记录语音通常对应的记音单位——音节,语言音节数量的多寡成为记音手法能否实现“简”的关键因素。
单音节为主的语言,记录语音时对应单音节,即能实现一个有意义词语音的记录;而多音节为主的语言需要多个音节拼写,才能实现一个有意义词语音的记录。换言之,前者只需某个音符与语音对应即可,操作和执行都相对简单,是一种“简”的方式;后者除了需要多个音符,考虑如何拼写与语音正确对接,还需要考虑拼写后的多个音符形态如何合理布局,及其在形声结构中如何不与所配合的意符发生冲突,是一种相对“繁”的方式。可见,单音节为主的语言,在音节层面的语音记录,先天具备“简”的特点。事实上,汉字与其他古文字也正因为语音层面的这种差别,而在形声造字法的执行上有了巨大的不同。
形声造字法的应用
古汉语以单音节为主,汉字的形声造字法巧妙地运用早期象形、会意等手法所存在的整音对应方法,形声结构中的音符直接标示整音,实现“简记音”模式,形成“一形一音”文字形式。
而以多音节为主的古埃及文字为避开拼写式的“繁记音”模式,在记音手法上做了两个“简记音”尝试。其一,增加记录语音的单位数量。古埃及文字设计了单辅音、双辅音、三辅音,乃至多辅音几种字符形式。古埃及语语义概念主要通过辅音词根来传递,记录辅音就等于记录音节,因此这些单辅音字符和多辅音字符,即是单音节音符和多音节音符,也就是一个音符表示一个音节,或表示多个音节。从语音记录方面讲,这种音符设计将语言的音节统一整合成一个音符表示,以实现记录语音手法的“简”。其二,只记录部分音节,从形式上免去相对烦琐的拼写,使字形中一个音符即可完成语音的记录,也实现了记录语音手法的简化。
在这两种尝试的基础上,古埃及文字又进行了另一个语音层面的设计行为——音补。音补指重复前面字符中已经表达的语音信息,最常见的是把前面的多辅音字符,用单辅音字符再重复一遍。那么,为什么要把已经记录的语音再记录一遍?
虽然音补能起提示作用,但实际上还不如直接用单辅音字符拼写。可见,提示作用不是真正的目的。真正目的应是为了应用:音补并不真实发音,而且可写可不写,富有“弹性”,极大地提高了字形外轮廓设定的灵活度,有利于字形的空间排列设计。比如,当一个文本书写到最后一行时,如果空间剩余很少,那么就可以把某些词的音补省略,反之亦然。这样,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实现书写空间的完美布局。
不过,这种音补行为使语音层面两个“简记音”尝试完全失去了意义,古埃及文字的形声造字法由此做不到“经济”式的“简记音+繁记义”模式,形声造字法功能没能得到发挥。
楔形文字相对复杂,最初记录的是单音节为主的苏美尔语,后来记录的是如阿卡德语等多音节为主的语言,因此学界常把楔形文字分为苏美尔文楔形文字和其他语言楔形文字。根据目前掌握的苏美尔文楔形文字全部都是单音字的情况,可以大致确定,苏美尔语应该是单音节为主的语言。那么,理论上苏美尔文楔形文字的形声造字法实现“简记音 + 繁记义”模式应该没有难度。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苏美尔文楔形文字形声字的标音除了标示整音,也常只标示一部分音,类似前文提及的古埃及文字第二个尝试方式。
苏美尔文楔形文字形声造字法这种只表部分音的标音设计,随着苏美尔人被闪米特人征服,以多音节为主的阿卡德语取代原单音节为主的苏美尔语后,更是成为形声造字法中记录语音的常态手法。可见,两类楔形文字系统的形声造字法功能也都未得到发挥。
造字法的选择
或许是感受到了古埃及文字和楔形文字在形声造字法执行上的这种缺陷,同属多音节为主,通常被认为是古埃及文字和楔形文字后裔的各类闪米特语文字,在造字方法上做出了选择——放弃音义兼及的形声造字法,只集中于记音和记义中的某一项。那么,集中于音义中的哪项呢?
答案就在记义记音方式本身的适应性上。记义方式本身有缺陷——如虚词、数词,及表事物属性的词用表义的方式很难实现,记义方式存在“法不敷用”的现象。而记音方式则不存在这种情况。由此,放弃记义,“留下”记音成为唯一的选择。实际发展也是如此。如语言特点与古埃及语类似的各种闪米特语,舍去主动记义,直接沿用古埃及文字只记录辅音的方式,不过把记录语音的单位从音节进一步细化至音素,诞生了辅音音素文字。此后的元音附标文字及全音素文字,则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语言在语音上的特点,增加了元音记录。
综上可见,多音节为主的语言特点注定了古埃及文字和楔形文字在形声造字法执行上的先天不足。后有承继关系表音文字的出现,也并非是一种进阶式造字方法,而更多是由于明晰自身多音节语言特点,不能完美执行音义兼及的形声造字法,退而求之,放弃记义,只选择记音。汉字则借助古汉语单音节为主的特点,天然适合音义兼及的记录形式,在彼此配合互进中,顺理成章“独存”这种造字法,最终成为其应用的最佳“代言人”。事实上,世界各大通用文字的造字法也由此真正出现分野,形成当下以语言特点为主要基准的各种造字法格局。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汉字传承与创新设计研究”课题组成员、湖北美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