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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晚20时,中超第13轮上海上港队对阵北京国安队,最终上港1-0战胜了国安队,但是这场比赛引起极大争议,就是因为比赛中直接涉及到结果的四次巨大争议,裁判再次成为主角。
很多人都认为直接决定结果的是第一个球第39分钟的判罚,胡尔克主罚上港任意球,直接打中李可。胡尔克经验非常丰富,他不断在向裁判示意,这是个手球,主裁判张雷也得到提醒,随即反复观看VAR视频后判罚点球。
对于此判罚,实际根据当时的场景来看,按照国际足联新规,这个球理应判罚,因为李可手臂直接改变了足球的方向,这是个准确的判罚,胡尔克主罚命中,上港1-0领先。
下半场回来后,国安开始猛攻,第54分钟,王刚右路横传,比埃拉禁区内接应时遭遇穆伊上抢后倒地,但是裁判反复观看后VAR还是没有判罚。他的决定肯定是认为这个球国安和上港各有二分之一机会,双方属于正常争抢,比埃拉有碰瓷嫌疑,想找点球,所以他没有判罚。这个球可以有争议,实际裁判是可判可不判。
而最后94分钟国安的这个进球,还去争议实在不应该,按照目前国际公用标准,确实只要划出线来,别说脚和鞋带了,体毛确实也判,所以不应该有争议。
而本场比赛真正应该争议的恰恰是开场第3分钟这个球,当时国安获得任意球机会,张稀哲主罚传门前,贺惯和巴坎布争顶,这个球明显手球了,贺惯手臂高高抬起,不但有压人嫌疑,而且直接将球弹飞,主裁判此后与VAR沟通,但未判罚。
实际巴坎布也示意贺惯争顶时手球了,但是这个球显示出国安对于国际判罚标准的不专业,这个球才应该是国安坚持的判罚,因为目前国际上对于禁区内的碰撞判罚并不标准,基本交给了裁判,比如像穆伊和比埃拉那种,但是对于手球,有着严格的标准,所以这个球理应判罚点球。和李可那个球一样,因为贺惯不上手,他可能争顶不过巴坎布,因为他的位置并不好,所以巴坎布将形成头球攻门。
客观的说,实际这场比赛涉及到一部分是裁判判罚尺度问题,双方各一个禁区手球,应该判罚标准统一。应该强调的是:统一就是按照关于手球的标准统一要求去判罚,所以上港的手球是应该判罚的。开场就判罚上港,当然这需要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