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新闻发布会。广西新闻网记者 柳思羽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23日讯(记者 柳思羽)6月23日,记者从广西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不断健全特困人员、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制度,使特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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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特困人员 兜底保障更精准
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将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延长至18周岁,将三四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列入无劳动能力范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2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7元。截至2022年5月底,全区纳入特困人员24.9万人。
关爱老年人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目前,全区已基本建成覆盖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的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全区80%以上县级区域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依托618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政府购买老年人社工服务项目,为高龄、失能、留守、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全区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及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总数超过100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覆盖率大幅提高。全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我区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计划对11.2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优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关爱儿童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截至2022年5月底,全区共有孤儿0.9万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万人。目前,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22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22元。
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自治区、市、县三级全部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担任组长(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全区建立了1300多人的基层儿童督导员队伍和1.69万人的儿童主任队伍。同时,设立了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专线,共受理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救助诉求等6400多件。
关爱残疾人 让流浪者不再漂泊
目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在线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截至2022年5月底,全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已达110.82万人。
同时,我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服务不断增强。自2017年以来,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72万人次,帮助5651名受助人员寻亲成功,为3967人办理落户安置手续,有效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据介绍,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提高服务标准,科学精准、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