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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欣松)8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2022年广西将安排行政村村庄规划补助资金1亿元,围绕四大工作,拟完成1000个以上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
积极有序推进一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优先选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村振兴集成改革试点、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等涉及的村庄,以及位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重点风景名胜区、重点管控河湖沿岸、重要交通廊道等急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管控的村庄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持续深入开展“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工作。各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指导所辖县(市、区)于今年11月30日前深入推进“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工作,确保挂点服务乡镇覆盖率不低于60%。
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管理和农房建设规划管控。2022年11月30日前,各地要通过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制定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或村庄规划设计通则,为村庄建设提供依据。依托全区统一的自然资源规划综合审批系统,指导乡镇政府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监督监管,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发尽发。
探索以乡镇和村民为主体的低成本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力支持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云里村等14个县(市、区)的57个行政村探索低成本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试点涉及的县(市、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最大限度的支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村民切实承担起组织规划编制的职责,形成各方合力,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并总结试点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区全面推广打好基础。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协同,确保村庄规划工作与乡村振兴需求更加紧密衔接。要充分发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联盟作用,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政策研究服务。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