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即将出台
(资料图片)
如何定义历史建筑
市民能否“提名”心仪的建筑名单
历史建筑日常如何管护
这些问题将逐一得到解答
日前,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称,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继承和弘扬我市优秀历史文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该局编制了《梧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零妹从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八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历史建筑的认定,三是历史建筑保护制度建设,四是历史建筑的保护,五是历史建筑的利用,六是保障办法,七是法律责任,八是附则。
《管理办法》中所称历史建筑,是指经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构)筑物。
如何认定历史建筑?
关于历史建筑的认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经主管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或纳入建议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一是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能够反映梧州市交通、商贸枢纽,岭南政治、军事、文化中心,近代工业和革命发源地、近现代化先驱等历史地位;能够反映梧州市历史文化、社会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与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重要组织机构有关联。
二是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科研价值。反映不同时期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具有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能够体现地方特色产业流程技术或工艺,在梧州市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三是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文化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
市民能“提名”心仪的建筑吗?
可以。申报名录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建筑物保护责任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经专家咨询通过后,作为“历史建筑保护预备名录”在主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主管人民政府负责核定历史建筑保护预备名录,并在公告后15日之内向社会正式公布。
经核定公布的历史建筑由主管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设置和安装标志牌。
将如何保护各类历史建筑?
根据历史建筑保存质量及其特征要素保存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历史建筑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建筑所有特征要素均保存较完整,需要对建筑整体进行保护。
二类:建筑立面、平面布局和结构体系等大部分特征要素保存较完整,室内装修经多次改建不具有真实性,需要对建筑主体及保存较完整的特征要素进行保护。
三类:建筑仅有立面等少部分特征要素保存较完整,内部结构及室内装修均经多次改建不具有真实性。仅对保存较完整的建筑特征要素进行保护。
历史建筑如何保养维护?
对于历史建筑的日常清扫,按照原工艺材料周期性对历史建筑的防渗、防潮、防蛀、防漏补强工作;管线疏通整理等工作,可由保护责任人自行完成。
“目前,《管理办法》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对其进行修改完善。”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