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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农民工创业小程序、划定小摊经营区、给予创业奖补……广西启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_时讯

来源: 南国早报客户端 | 时间: 2023-03-07 09:57:15 |

上线农民工创业小程序、合理划定小摊经营区域、给予创业奖补……日前,广西决定启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完善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

此次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广西计划通过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创业奖补扶持”计划等十项举措,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


【资料图】

▲3月6日晚,南宁市虎邱村内,市民在逛夜市街。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邹财麟 摄

其中,“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将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在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将上线运行农民工创业服务小程序,为农民工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孵化、投融资撮合、产销对接等跟踪服务。在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方面,将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后备箱经济、小摊小店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灵活就业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可以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该计划还提出,要合理划定小摊经营区域,允许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区域内从事临时经营活动,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可不办理营业执照。此外,还要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流程,推广全程线上登记,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创业奖补扶持”计划则通过落实各项奖补、税费减免政策,为重点群体创业“加油”、减负。比如,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以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给予5000元/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规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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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举措摘录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承诺办,推进政务服务“微改革”“跨省通办”。

●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具有发展潜力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提供项目指导、项目推介、孵化服务等支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上线运行农民工创业服务小程序。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和创业项目参加创业大赛等活动。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搭建优质创业项目资源信息库,积极引导各类创业群体,利用淘就业网站等官方渠道,获取我区优质创业项目资讯及创业政策指导,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

●实施“创业贷款扶持”计划。推行“见申即推”“见推即认”,简化创业担保审批程序和申贷材料。积极为借款对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借款人实施跟踪指导服务,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职业中介机构当面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合理划定小摊经营区域。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流程,推广全程线上登记。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仲裁“绿色通道”和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

●实施“创业奖补扶持”计划。落实创业扶持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以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给予5000元/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给予1500~18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孵化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月的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社保补贴。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规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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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民工返乡 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