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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督导组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日前,许昌市印发《许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从3月24日起至4月底,在许昌市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按照动员安排部署、业务培训、问题整改、总结验收4个阶段,在各县(市、区)开展网格化联合执法的基础上,许昌市组建5个“领导+专家”模式的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近日,许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督导组分别到魏都区、开发区、襄城县开展督导工作。经随机抽查和实地督导,发现主要问题普遍为:存在违规使用过期钢瓶、可调节减压阀、橡胶软管,未安装报警器,软管长度超过两米且有穿墙现象,液化气灶无3C认证且无自动熄火功能,个别餐馆同时使用两种气源,存在同一空间储气量超过100公斤等现象。
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已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向属地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属地政府一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办事处、社区干部逐街道挨门挨户开展地毯式普查,督促商户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二要组织好液化石油气领域相关专家对一线执法人员以及各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燃气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三要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瓶装石油液化气安全知识进社区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四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黑气源、黑气贩、非法运输、非法充装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执法震慑,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燃气使用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