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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来源: 法务网 | 时间: 2023-05-30 00:02:06 |

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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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二、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1.行为人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方面,行为人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是同一种商品;另一方面,行为人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

2.行为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商标法》第 26 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十万元以上;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

4.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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