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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情绪不佳,在朋友租借房中纵火死亡,损失谁来赔?

来源: 光明网 | 时间: 2023-08-25 14:38:37 |

8月18日凌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长宁区虹古路

某小区内一民宅发生火灾,

造成一名女子死亡。

▲ 图源:视频截图

警方初步调查

死者张某某(32岁)近日因情绪不佳,暂住朋友零某某(19岁)租借房中。事发时,张某某将零某某推出房间后,引燃房内物品导致发生火灾,最终造成张某某死亡。

事故发生后,记者来到火灾发生小区。

记者看到,着火房间为小区一幢楼的303室卧室,该楼靠马路的外墙几乎全被烧黑,房屋的玻璃碎裂,室内的天花板烧黑。

此外,楼上403室的空调外机也被烧焦损坏,5楼、6楼的晾衣杆则被熏黑。

▲ 火灾发生后,事故楼303室外景

8月20日,距离事故发生两天,进入事故楼的楼道内,依然能闻到一股烧焦后的烟味;其中,发生火灾的三楼烟味最重,地面有积灰,楼道的天花板已被熏成黑色。

住在事故楼栋的铁先生(化名)是火灾亲历者,他告诉记者,火灾发生后,该楼栋不少居民暂时搬离到别处居住;而2、3、4楼因受损严重,部分居民忙于重新购置、装修受损物件。

邻居回忆事发经过:

“她说她的朋友在点酒精”

8月20日,记者在事故楼栋遇到正戴着口罩在家打扫卫生的铁先生。

▲ 事故楼栋303室楼道内场景

“当时闻到一股很刺鼻的烟味。”据铁先生回忆,事发当晚11点多,他与妻子、女儿在家正准备休息,突然感觉从卧室窗外飘来刺鼻的味道,推开窗户,就看到灰色的烟往上冒……

随后,铁先生与妻子一起去敲四楼邻居的门,但对方业主称不是自家着火。

于是,几人一起下楼,走到三楼看到303室的防盗门打开着,两名女孩站在卧室门口,其中一人是303室的租客零女士。

铁先生回忆称,当时有一个女孩说,卧室里她的朋友正在点酒精。

“一个女的慌张地对我说:‘师傅你帮我踢踢门’。”

而彼时303的卧室房门已被反锁,很难被踢开。铁先生赶忙拨110报警,并让两名女孩分别拨打119与120。

“我记得很清楚,晚上11点53分报的警,110来得很快,三四分钟后就到了!”警察与消防救援赶到后,很快将事故楼内的居民疏散。

房屋有不同程度损毁

多家住户暂时搬离

记者从涉事小区了解到,租借303室的零女士自从事发当晚去往派出所后,该房屋已被封住,截至8月21日,她尚未返回。

火灾发生后,由于事故楼栋的家庭燃气管道、电路、以及房屋结构等均存在安全隐患,再加上楼道内空气质量非常差,因此小区所在居委会通知燃气公司上门,挨家挨户检查燃气管道,在此期间,很多住户搬离该楼栋,到别处租住。

▲ 2楼一家住户挪到外面的衣物

记者获悉,目前事故楼栋至少已有四户人家暂时搬离。

8月21日下午,记者在事故楼栋看到,302室租客正忙着搬家,203室居民将被淋湿的家具腾挪到楼道里,而403室居民正准备将一份财产报损单交予居委会存档。

另有6楼的一名住户告诉记者,事发后她已在朋友家借住两天,8月19日燃气公司上门检修,确认煤气管道没有问题后,她才于8月20日搬回家居住,“其实我不太想住回来,味道还是有点呛的”。

铁先生则表示,目前与妻女暂时搬进宾馆居住,每晚420元房费。

火灾导致铁先生家空调外机和空调管道均被烧坏,外置晾衣架被熏黑。目前,他自费更换空调外机和管道,并已预约工人过两天安装新的晾衣架。

▲ 被熏黑的外置晾衣架,摸上去一层黑灰

房屋损失谁来赔偿?

律师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发生火灾的小区位于长宁区虹古路,目前网上二手房挂牌每平方米60000~70000元不等。

租客的朋友

在租借房中引火身亡,

房屋的损失和

受火情波及的邻居损失

该由谁来承担?

上海申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诗图表示,房屋所有人对于房屋的安全使用具有保障义务,当房主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时候,由实际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在行使使用权的过程中,侵害到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合理维权的时候,可以有选择地向房主或者实际使用人进行主张,或基于相邻权,或基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角度,择一选择。

向诗图认为,本案中受火情波及的邻居,可以选择向发生火灾的房屋房主基于相邻权主张赔偿,也可以向实际纵火人基于侵权损害赔偿主张相应损失。如果邻居选择相邻权维权途径的,房主在赔偿邻居损失后,也可以基于租赁合同关系的具体约定向租客追偿,或者基于侵权关系向实际纵火者追偿。

但考虑本案中的实际纵火者已身故,若其有遗产,还可以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若其没有遗产,维权途径的最终赔偿责任主体,就落在实际租客的头上。

同样地,房主所遭受的损失,可基于租赁合同关系向租客索赔,或者基于侵权关系向实际纵火者索赔。

向诗图认为,

该租客在承担赔偿责任后,

也有两条救济途径。

如果其持有效证据证明纵火者家属继承了纵火者遗产,可以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向其继承人进行追偿;

如果其有证据证明该纵火者民事行为能力有瑕疵,可以向其法定监护人或意定监护人进行再次追偿,以救济自身。如果纵火者没有监护人、也没有遗产,该租客的责任就是终局责任。

向诗图提醒:在将大额财产(房产、车辆、名贵器具等)交付给他人占有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形成完整的书面约定,特别是对于使用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责任划分,甚至可以加入第三方担保人进行责任担保。这样在发生意外时,对于无过错方,才有有效的法律保障。

综合:新闻坊、澎湃新闻、上海长宁消防

来源:广州反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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