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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凌云冲 摄
广西新闻网百色12月20日讯(记者 凌云冲 通讯员 黄子媚)12月19日,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在百色召开《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实施,对保护和改善万峰湖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万峰湖位于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涉及广西百色市、贵州黔西南州、云南省曲靖市三市(州)。但由于缺乏相关生态保护机制,曾造成万峰湖一度严重污染,水质曾降到劣五类。为强化保护措施,建立万峰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百色市人大常委会与黔西南州、曲靖市协同立法,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的《条例》,为万峰湖的生态保护提供一道有力的法律屏障。
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万峰湖管理保护,维护万峰湖的生态环境稳定对百色市的社会、经济具有重要影响。《条例》是百色市首部跨区域协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协调万峰湖与百色市在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百色市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条例》全文共三十二条,从保护范围、管理和保护措施、相关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明确了万峰湖保护区域和标准、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万峰湖相关保护管理规定、可持续发展内容以及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对万峰湖协同治理做了进一步要求,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瑞琼表示,《条例》是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跨省区域协作”的创新尝试,标志着万峰湖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