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3---01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周二)下午 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室
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份 261,388,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51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54,20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38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 人,代表股份 7,187,31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30%。
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848,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33%;反对 5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647,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841%;反对 5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088,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12%;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14%;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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